保山学院食堂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5

项目概况

保山学院食堂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2〕11号

2.项目名称:保山学院食堂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4088.80元(壹拾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捌角)

5.项目内容:保山学院食堂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2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2021年度相关证明资料还未出具的,可提供2020年度相关材料并附加情况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纳税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安全考核合格。为磋商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磋商申请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合同及企业为其最近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1)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磋商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投标供应商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会议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会议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到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与(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⑥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因在疫情期间,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可网络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至现场报名。

5.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15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叁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及磋商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燕妮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

3.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保山学院官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监督电话

保山学院纪检处:0875-2864791

保山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0875-286471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学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联系方式:0875-2864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875-286471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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