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太保北路临时围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2025-BS【16】
2.项目名称:保山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太保北路临时围挡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8703.18元。
5.最高限价:¥148703.18元。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保山学院校园第三期征地面积约276.27亩(18.418公顷),位于现校区北侧。依据情况,目前要实施太保北路侧的临时围挡,围挡长约372米,高2.5米。
6.2采购内容:保山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太保北路临时围挡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涉及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及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第五章《项目需求》、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除特别注明者外)。
6.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学院院内。
6.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5项目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确保通过验收合格。
6.6合同类型和发包方式:
(1)合同类型:执行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若采购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变更则总价保持不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改变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2)发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不得分包、转包。
6.7谈判报价说明: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谈判申请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清单各项名称及数量。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根据实际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情况在截止时间前查询核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2.2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0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谈判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2500.00元。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谈判申请人缴纳谈判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未成交的谈判申请人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学院官网。
3.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5.监督电话:保山学院纪检监察处:0875-2864791、保山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0875-28647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学院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联系方式:0875-2864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5-286471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杨女士
电 话: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