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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8-23

     

    保山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学院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永昌师范学堂”。1978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保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扎根保山,立足云南,服务边疆,辐射南亚东南亚;秉承“厚德、励学、敬业、笃行”的校训,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经过40多年的拼搏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建好家乡、守好边疆”的合格人才,为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努力做到“党办的大学让党放心,人民的大学不负人民”。学校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坚持学科专业一体化、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的理念,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有力地支撑、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坚持开放办学,加大“国门大学”建设力度,树立“大华文教育”理念,注重校校、校企、校政及国际合作交流。坚持质量立校,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2021年,与保山市委市政府、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保山市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合作共建,挂牌成立“永子围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高黎贡山研究院、中小学教师发展学院、两山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等特色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政合作,加快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培养和汇聚更多拔尖创新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学校定位:

    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综合院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

    服务面向定位:扎根保山,立足云南,服务边疆。

    学科专业定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用、特色为导向,巩固提升文、理、教育、艺术学科,积极发展工、管、法、农学科,形成需求驱动、动态优化的学科专业布局。

    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发展目标定位:到2025年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全面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推行“三题融合”(明确一个理论主题、结合一个实践问题、解决一个工作难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会议原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制定实施《中共保山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系统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做到“五学五讲五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师生和群众听得懂、能领会,落实好王予波省长“要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转化为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的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转化为学校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遵循,转化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探索实施“五管齐下”(管方向、管阵地、管队伍、管责任、管预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主渠道。持续巩固省级文明校园建设成果,努力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二是全面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学校党委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好了就是凝聚力”的工作理念,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强化政治担当作为第一要务,把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作为工作重点,把强化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把强化群团工作作为有力支撑,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全面抓好立德树人工作。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创新探索“五环同心协同育人”大思政工作格局。强化主体思政、强化课程思政、强化特色思政、强化实践思政、强化网络思政、强化协同育人、强化就业育人、强化校园安全。

    四是全面抓好内涵发展工作。坚持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师范专业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2022年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获批云南省教一流专业(新专业培育计划)。在云南省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2022年获评24C级专业,C级专业实现连续3年翻番,C级专业占35个参评专业的68.57%,跃升到州市高校第一方阵。紧盯硕士点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教育、农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培育建设,2022年“边境社会治理学”获批云南省一流学科(新学科培育计划)。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以隆阳咖啡、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茶叶“一县一业”为导向,充分激活生物科学、农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专业食品安全等学科优势,深挖牛油果、野生荞麦、水稻等种质资源。依托保山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和保山大数据园区,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的稳定投入,助力保山市建设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实现地方高等教育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打造产教集聚示范区。

    五是全面抓好科学研究工作。学校紧紧围绕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屏障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2022年,在去年与中科院、市人民政府等共建“高黎贡山研究院”的基础上,推动与市政府共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9人入选保山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研究团队。2022年度获批国家级项目3项(含科技部重大攻关项目子项2项),新增省级科研平台3个,市级级校级科研创新团队5个,纵向财政科研入账经费在2021年度基础上实现翻番。获批省级科研项目15项、市厅级科研项目60余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2项;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获授权专利20余项,制定地方标准2项。

    六是全面抓好人才强校工作。学校紧紧抓住“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围绕“重点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目标,以专业综合评价、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硕士单位省级立项建设为重点,通过“全职引进一批、柔性引进一批、银龄博士一批、岗位吸引一批、自己培养一批”等“五个一批”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措施,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2年,引进博士12人,2名教师入选“兴滇英才计划”;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外聘教师达到56名,在职教师考取博士研究生达到71名,有效扭转了人才流出大于流进的态势。强力推进学校人才工作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工程,确立“十四五”期间引进100名博士和培养100名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下一步将研究实施“高黎贡山学者”“高黎贡山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七是全面抓好校地融合工作。以培养输送应用型人才为重点,以服务地方发展为抓手,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学校办学的转型发展。制定实施《保山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致力于服务保山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服务科学研究、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对外开放、服务基础教育,持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学校已与厦门建潘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正在积极推进与市政府共建大健康现代产业学院、高黎贡山生态博物馆等项目。

    八是全面抓好开放办学工作。学校坚持“四方多校国际化”的开放办学之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校积极推进与北京华普亿方集团合作共建“保山学院—南亚东南亚国际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推进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韩国明知大学等合作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推进开展面向国内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分互认、学生交换,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学生到保山工作、学习和生活;学校加强“缅甸研究中心”建设,努力加大对缅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力度,打造“中缅文化周”品牌。推动华文教育有序开展,学校依托国门大学、华文教育基地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努力为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实用技能人才,特别是针对周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准开展师资培训,开展教学和教学仪器一体化援助,开展境外党政干部、专业人才培训,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省级援外项目。国内合作取得新成效,学校认真落实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推进云南教育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等省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签订帮扶合作协议。

    九是全面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着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是坚定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坚持聚焦巩固省委两轮巡视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学校发展的“助推器”。坚持聚焦“一把手”监督,促进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招生、基建、科研、招投标、国资、财务、校办企业等领域的监督;坚持聚焦标本兼治,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二是加强“清廉保院”建设,制定实施《保山学院关于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三风”建设,坚持落实“双提醒”(政治提醒、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五廉”行动,积极维护清明党风、厚植清净校风、弘扬清正教风、培育清新学风、涵养清廉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学院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组织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纪检处、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个党务机构,包括:党校、职能部门党委、离退休党总支。

    14个教学机构,包括: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两山学院)、大数据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高黎贡山研究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永子围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3个群团机构,包括: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

    10个教辅及直属机构,包括: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云南保山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建与后勤管理中心、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

    2个科研机构,包括:保山文化研究院、云南杨善洲精神研究基地。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学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学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0人(离休0人,退休1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学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学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8700721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363221.90元,占总收入的68.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8843592.32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23.9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800396.93元,占总收入的7.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229950.01增长1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81544.97增长11.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6278878.92增长10.04%经营收入0.0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8169526.12增长500.42%。主要原因分析:学校积极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工作,专业综合评价C级专业在上年基础上翻番,获得的专项资金拨款及财政专户管理收入相应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比率较大是因为增加富滇银行借新还旧债务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学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8519624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07746.76,占总支出的62.80%;项目支出106088498.86,占总支出的37.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387570.60元,增长16.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08388.09增长2.88%项目支出增加35379182.51增长50.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学校积极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工作,专业综合评价C级专业在上年基础上翻番,获得的专项资金拨款及财政专户管理收入相应增加;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师范专业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等工作的同时,经费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学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107746.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290007.12元,占基本支出的8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17739.64元,占基本支出的1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学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088498.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助学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6273500.03元,占项目支出的24.77%;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32796743.12元,占项目支出的30.91%;国内债务付息、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支出47018255.71元,占项目支出的44.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36322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85%与上年相比增加20781544.97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分析:学校积极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工作,专业综合评价C级专业在上年基础上翻番,获得的专项资金拨款较上年增加,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师范专业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等工作的同时,经费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17286170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等人员支出122993414.3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49868285.8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68238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的科研绩效、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30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8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300.00支出决算为319423.60完成年初预算的63.34%。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15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7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923.60占总支出决算的24.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923.6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300.00元,支出决算为319423.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923.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39.60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00.00增长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60.40下降4.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用车2辆,车辆保险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因公出国(境)未发生支出。由于疫情原因,本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故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校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到校指导交流,以及与兄弟院校间的交流学习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学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保山学院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学院资产总额826746566.60元(资产净值591273094.57元),其中,流动资产61963319.54元,固定资产682498694.36元(固定资产净值453953967.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177003.55元,无形资产16107549.15元(无形资产净值9178804.19元),其他资产0.00元(其他资产净值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00053.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4252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94平方米,账面原值5200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保山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34296.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0196.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4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98726.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损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和利息支出。

    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修缮等的支出。

    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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