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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学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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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学院是云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基本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坚持学术自由和自主创新,支持为探究真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着力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地方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世界先进文化,开展丰富多样、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地方文化传承与创新,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学文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学院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组织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纪检监察处、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就业处。3个党务机构:党校、职能部门党委、离退休党总支。14个教学机构: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两山学院)、大数据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高黎贡山研究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永子围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学院。3个群团机构: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10个教辅及直属机构: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云南保山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建与后勤管理中心、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2个科研机构:保山文化研究院、云南杨善洲精神研究基地。
所属单位0个,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强化党建推进立德树人。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政治上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站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立场。强化立德树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 “五环同心·协同育人”大思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坚持“五化并举、同心同向”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机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以师生为本,优化环境育人。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升校园综合治理能力。推进从严治党,提质党建工作。挖掘党建特色,提炼党建品牌,深化“一流党建”创建,树立党建标杆引领,争取获得省级以上示范党组织2个。
二是持续加强教育质量提质增效。以教育质量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为导向,在硬件设施、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和学术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大学科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学分制改革与专业综合评价有机融合。支持学前教育、工艺美术2个B级专业建强建精,实施“新学科培育计划”,争取特色学科建设1个,力争有1个学科成为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遴选和建设校级重点学科1-3个。建设教材20部。制定B级、C级课程建设标准,培育校级B级课程8-10门,C级课程50-70门,加强校企共建应用型特色课程10-15门。推动师范专业通过认证。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协调部属高校争取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持续实施“六个一批”举措,重点引进急需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和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主动对接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将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纳入保山市引进人才政策体系,引进或培养博士人数10人。推进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依托国门大学和华文教育基地,争取承担援外项目,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打造“留学云南学在保院”品牌,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开展高质量国别区域研究,支持高校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建设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争创高质量教育合作联盟品牌1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扎实推进民生就业工程,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不低于80%,年终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灵活就业率低于15%。拓宽就业渠道,实施“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持续增加高校毕业生留滇就业数量。优化就业指导服务,持续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争取获批产学研合作、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0项左右,扶持学生创新创业团队20个左右。落实国防动员和武装工作,做好毕业生入伍服务。
三是持续推进科技攻关创新行动。有组织的开展科研。培育建设服务省重点产业高水平科技平台,争取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野外科学观测站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新增2-3个云南省科技厅、教育厅科研平台或团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及重点研发计划。创新项目遴选机制,每年支持一批项目。培引支撑重点产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落地乡村,建立乡村振兴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机制和常态化校地帮扶合作机制。强化校地协作,开展校地结对帮扶,合力打造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推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
四是持续推进服务地方水平提升。实施《保山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划》,主动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擦亮保山学院“五张名片”,建好办优“五个特色学院”。主动发挥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的保山乡村振兴研究院作用,全方位服务地方发展,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推动“厅市共建、城校共生”发展共同体建设,协调签订厅市共建保山学院协议。做好高黎贡山大文章,主动服务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建好大健康产业学院,积极申报咖啡产业学院项目建设。推进“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和“3+1+2”模式定点挂联送教,做好腾冲市和龙陵县帮扶工作。落实“校地结对帮扶”施甸县人民政府的协议内容,落细县中托管帮扶协议内容。结合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需求,主动协调遴选优秀在校学生开展支教(实习)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学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42人。在职实有49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49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43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5,275,797.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742,122.9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40,893,675.00元,事业收入4,9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64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688,642.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47,035.54元(本年收入增加1,843,985.75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1,591,021.29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增加57,235,678.00元(本年收入增加11,235,678.00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46,000,000.00元),事业收入减少1,55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0,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35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增加1,843,985.75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1,591,021.29元。一是学校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增B去D”计划,C类专业增加,生均拨款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高;二是2023年未执行完可结转的预算指标作为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反映,2023年学校加快各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本年收入增加11,235,678.00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46,000,000.00元,一是根据云南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收费调整相关情况,在目前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在学生规模无大变动的情况下预测学费、住宿费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上年有部分预算项目没有实施,按照以支定收原则,收入相应减少,结转到2024年的结转结余资金量就增大,故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较上年增加。
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大较大的不确定性。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0,000.00元,主要是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提前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742,122.96元,其中:本年收入157,250,014.03元,上年结转收入9,492,108.9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250,014.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47,035.54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843,985.75元,上年结转减少11,591,021.2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学校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增B去D”计划,C类专业增加,生均拨款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高;二是2023年未执行完可结转的预算指标作为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反映,2023年学校加快各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5,275,797.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6,742,12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04,243.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4,215.5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9,737,879.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41,251.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学校加快各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故结转到2024年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等教育162,204,273.1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支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收费成本补偿、设备购置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专项基础科研48,400.00元,主要用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绩效、出版费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167,806.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五批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2023年第四批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等项目科研绩效、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印刷费、劳务费、科研设备购置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1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6,95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03,557.7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79,184.09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8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学校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0.00元,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学校无相关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学校无相关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学校无相关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6个,采购预算总额21,63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5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7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4,3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学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学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7,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批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学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6,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学院针对2024年学校重点工作编制了3个项目,并制定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项目和绩效目标如下:
1. 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该项目对单位人员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一般公用支出、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等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编制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重点做好学校人员及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对其他人员支出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好学校编制外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好编制外人员的各项待遇。共设置产出指标一个,效益指标一个和满意度指标一个,多方面保障项目正常运转。
2. 保山学院支持学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政府采购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用、基本建设支出等3个子项目。促进学校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规模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需要,满足教学任务、科研项目、学校日常工作管理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需求;做好基本建设等项目费用的支付,维护学校信誉,维持学校稳定和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整合资源,改善学校教学和科研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共设置产出指标两个,效益指标一个和满意度指标一个,多方面保障项目正常运转。
3. 保山学院教育收费成本专项资金:该项目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费,为提高测试对象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使考生获得证书,提高普通话水平。共设置产出指标两个,效益指标一个和满意度指标一个,多方面保障项目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4.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2.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3.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学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学院资产总额607,762,740.44元,其中,流动资产70,375,379.52元,固定资产原值762,080,676.66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0,820,438.06元,固定资产净值511,260,238.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0元,在建工程3,616,682.71元,无形资产原值28,643,086.95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1,132,647.34元,无形资产净值17,510,439.6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89,64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306,27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161项,账面原值6,143,571.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