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学院是云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基本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坚持学术自由和自主创新,支持为探究真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着力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地方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世界先进文化,开展丰富多样、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地方文化传承与创新,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学文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二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三是坚持和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党委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做到“五讲五进”学思想。二是做到“五廉五风”强党性。三是做到“五高五实”重实践。四是做到“五比五看”建新功。获得2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批设计下乡团队,2人入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学校荣获云南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23年,学校获批云南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
3.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全力推进“五环同心·协同育人”。2023年,我校2名同学获评2022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学生团队在中国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创新大赛“航天火箭发射与返回”项目总决赛中获一等奖。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馆”和VR党建教室建设,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签订《保山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共建协议》,并挂牌成立“保山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协调育人中心”。四是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五是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六是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4.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学校党委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要求,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校的发展优势。一是强化主责落实。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持续推进党建“对标争先”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现有3个教育部“全国样板党支部”,19个省级先进和示范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培育和凝练党建品牌,2023年10月,“三课和声”工作法获评省委教育工委“党支部典型工作法”,11月,人文学院党委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示范院系党组织”,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示范师生党支部”。三是强化党建基础。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校40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四是强化党建带群建工作。
5. 全面提升教学工作质量
学校B级专业建设方案和学前教育、工艺美术两个B级专业建设方案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答辩,学校获得州市高校提质增效项目经费1550万元;2023年备案专业40个,已经完成了7个D级专业(休闲体育专业、新闻学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财务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物流专业)的“一专业一方案”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3个专业圆满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2022年获批的健康服务与管理和2023年获批的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顺利招生;申报的咖啡科学与工程专业已通过省教育厅评审;申报的14个第二学位专业已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完成一流课程对标院校的合作对接工作。《自弹自唱》《古代汉语》《保岫民族民间舞》3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学校教师参与的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主持的项目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
6. 全面提升科研工作水平
组织申报云南省科技厅院士(专家)工作站、野外观测站点、教育厅创新团队、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团队项目7个,已获批云南省科技厅怒江下游山地农业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内获批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哲社、云南省智库等省级科研项目12项,市级科研项目20项,2人入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0人入选云南省三区人才和科技特派员。研发经费投入、获批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数、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费均超过上一年度;首次获得云南省社会科学一等奖,发表B1类以上高水平论文近10篇,资助出版滇西学术文丛4本。面向缅甸研究成果得到云南省主要领导批示,获批云南省档案局、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保山市发改委等委托横向课题7项,与云南省林科院合作获批云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子项3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70余万元,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实现大幅增长。
7. 全力做好人才引培工作
学校党委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中“推进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围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全职引进一批、柔性引进一批、银龄博士一批、岗位吸引一批、自己培养一批”等“五个一批”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措施,强化人才强校战略。
8. 全面提升服务地方水平
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相关要求,结合“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立足保山、服务保山,助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势见效。制定实施《保山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地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厅市共建保山学院协议已纳入教育厅和保山市政府议事日程;持续推进与保山市中医药专科高等学校及厦门建潘集团等高校、企业的合作,启动康养现代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今年 8 月学校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充储备院校名单,预计将获8000万经费支持;学校研究团队领衔完成“优质地理产品生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案例”,被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地区“一国一品”计划评选为产品维度“好实践”案例,是全国第二例、云南首例。申报储备项目“保山学院南亚东南亚华文教育基地”和“中国咖啡产业研究院”。
9. 全面提升育人环境
扩建学校网络核心机房,建设全光以太5G双域网,全面组建学校校园无线网络。在“学堂在线”“智慧树”等平台建设网络课程等20余门,引入“学习通”“慕课”等网络课程资源11门,自建13门线上课程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保山学院成为云南省地州院校在该平台上线课程较多的院校之一。完成校办企业改革,完成食堂和学生宿舍“六T”试点建设,获评保山市2023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持续推进“一站式”社区试点建设。
10.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着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四是扎实推进“一把手”监督。五是扎实推进“躺平式”干部整治。六是扎实推进重点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精准监督,把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形成震慑贯穿起来。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政治震慑和纪法震慑,积极消除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服务、合作办学、招标采购、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科研经费等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抓小抓早、及时查处、落细落实,建制度堵漏洞,做到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组织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纪检监察处、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就业处。党务机构3个:党校、职能部门党委、离退休党总支。教学机构14个: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两山学院)、大数据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高黎贡山研究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永子围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群团机构3个: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教辅及直属机构10个: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云南保山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建与后勤管理中心、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科研机构2个:保山文化研究院、云南杨善洲精神研究基地。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学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3人(离休0人,退休143人)。
年末其他人员16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390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学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3000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46.85万元,占总收入的85.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78.87万元(含教育收费3851.47万元),占总收入的13.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7.74万元,占总收入的0.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2.73万元,增长4.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10.53万元,增长30.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减少2705.49万元,下降39.30%;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002.31万元,下降91.85%。主要原因是:学校制定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14项,积极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学校B级专业建设方案和学前教育、工艺美术两个B级专业建设方案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答辩,获得州市高校提质增效专项资金;本年专业综合评价C级专业数量较上年增加;科研平台及科研成果质量提升,获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较上年增加,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截止上年末,单位银行贷款已全部结清;基本建设历年工程欠款比例较小,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进度支付资金;根据学校年初预算安排和事业发展规划,年初预算征地费需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对征地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目前该项工作推进缓慢,无法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故本年度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有富滇银行借新还旧债务预算收入1987.00万元,且其他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2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8.88万元,占总支出的62.46%;项目支出11347.45万元,占总支出的37.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06.72万元,增长5.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8.11万元,增长5.41%;项目支出增加738.60万元,增长6.9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师范专业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专业、学科建设工作的同时,各项支出也相应增加。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
2023年支出合计 |
2022年支出合计 |
增减变动数 |
增减比例 |
一、基本支出 |
18878.88 |
17910.77 |
968.11 |
5.41% |
二、项目支出 |
11347.46 |
10608.85 |
738.61 |
6.96%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经营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学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78.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4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35.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学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47.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助学金等人员支出2500.7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2.04%;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103.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53%;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等支出6743.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4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85%。与上年相比增加6010.53万元,增长30.61%,主要原因是学校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师范专业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专业、学科建设工作的同时,各项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2355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等人员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6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的科研绩效、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保山学院本年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3万元,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5万元,决算为22.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8万元,决算为13.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11%,完成年初预算的47.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5万元,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8万元,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85万元,增长1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9万元,增长70.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与省内高校的交流合作,其他兄弟院校到我校调研、交流教育教学工作业务增加。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专业、学科建设及科研管理等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到校指导交流,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次安排。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7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1人)。主要用于学校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到校指导交流,以及与兄弟院校间的交流学习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学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增减0.00%。
保山学院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学院资产总额6077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37.54万元,固定资产51126.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万元,在建工程361.67万元,无形资产1751.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30.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14.3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保山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4.8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8.1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套报表从元表转换为万元表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损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和利息支出。
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修缮等的支出。
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